下班后,徘徊在路边,犹豫着是打车,还是乘地铁呢?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车喇叭声,回头看有辆车行在后面,吓死人啦,不是禁鸣了吗?这司机真不自觉。
咦?这车什么牌子来着?她正迷惑,车靠了过来,车窗落下,“去哪呢?我可以捎你一程。”何仲林笑眯眯的样子。
看见他,蓝晓浑身的汗毛都竖起了抗战,腿像上了弦的电动车,“谢谢!我自己有腿。”说完,三步并作两步,把某人或许是“善意”的热心晾在一边。
何仲林估计也受了打击,升上车窗,“嗖”的一声从她身边驰骋而过,留下一道灰烟。
蓝晓最终还是选择了乘地铁,不就是见个面吗,成不成还是两码事,值不当为早到两分钟破费,谁路上不堵车什么的,要是连这个都计较,跟“兰花指”有何区别。
很有情调的西餐厅里,蓝晓临窗而坐,看看表,她还早到了七分钟。就说嘛,这个时间段堵车很普遍,如果是这个原因迟到,可以谅解。
蓝晓要了杯饮料,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天色渐渐暗淡,她突然醒悟,自己不是一个人欣赏夜景来的,话说对方迟到得也太离谱了吧?一看表,半个小时过去了,咦?有条未读信息:对不起,路上堵车,可能会晚会到。
是ceo发来的,蓝晓心里得到些许安慰,好吧,在耐心等会,要不是这条信息,她已经基本把此人踢出局了。
正在无聊,门口一个男人的身影款款向她这边走来,令蓝晓触电了一般愣在那里,不是一见钟情,纯粹荷尔蒙泛滥。
他现在的个子少说也在一米八以上,一袭略微紧身的黑衣,将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上扬,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精致绝美的五官。
原来,喜欢一个人,怎么看怎么顺眼。
她的梦中情人,像一抹阳光,徐徐地穿过时光,穿过餐桌款款地向她走来,她的思绪瞬间回到了校园的操场,他打球时像旋风一样,挥舞着充满力量的双臂,把球画出美丽的弧线。赛道上,他似一匹骏马,驰骋赛场。
记得那时,他的每一次冲刺,都扣动着她的心弦,他的每一次跨越,都吸引她的视线,他的每一次起跳,她都绷紧神经,她为他呐喊,为他自豪,为他默默地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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