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市局整整押了两天,正常询问,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我肯定是签了刑事拘留书。
说白了,签了这个,我进去,那就是板上定钉的事儿了。
由于案子比较乱,市局要慢慢捋,首先是江边枪战的事儿,审讯我的人,冲我问道:“江边枪战,你是否在现场。”
“在。”
“你去哪里干什么。”
警察再问。
“找朋友,他叫皮特李。”我出口回答。
“说真名。”
“真名不知道。”我摇头回道。
“……你是否参与了枪战。”警察继续问道。
“沒有。”我摇头否认。
“沒有,,不对吧,曦光你认识吧。”警察再次问道。
“认识。”我点头回道。
“他为什么被枪击,你怎么解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