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真的去了洗手间的话,你为何没有洗手呢?”她一边说,一边将他的胳膊抬了起来,“你看看你的袖口是干的,说明你刚刚根本就不是去洗手间的。”
霍天泽虽然不洁癖,可他每次去洗手间必然会洗手的,而且他从中学时代就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他洗手时衬衣的袖子从来不会推上去。
按理说他那么一个讲究的人却不在乎这个,可他就是如此。当一个人爱上一个人时,他的所有习惯她都喜欢,就比如这个。
“这么聪明?”他刚刚的确是没有去洗手间,只是在进来的时候,他就看见了那个牌子。他不是没有注意到在他说出那句话之后脸上的失落情绪,所以当他看见那个牌子的时候,他就想要找个借口去买。
正好她在自己喜欢的护肤品前很认真的听店员介绍,他就借口去洗手间,然后把那个买下来了。
“那是当然!我天生就聪明,你难道不知道吗?”唐如歌现在洋洋得意的模样像极了她以前。
每次她做了什么事,就比如拿到学校的奖状之后,她就会各种自美,而且一定会跑过来在他面前炫耀一番。
而他每次都会夸赞她,而且他知道,她等得就是他的夸赞。等他夸赞完之后,她就会转个身,笑得跟个狐狸一样得意的说:“我本来就聪明!”
“天泽,我也给你挑件礼物吧?送你一个袖扣子怎么样?”唐如歌激动地握着霍天泽的手。
还没等到他回复,霍天泽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之后,脸色沉重了几分。
唐如歌踮起脚尖去听,霍天泽没有阻止,所以她就听见了景秘书在电话里说的事。
“公司有人闹事,双方争执起来打伤了人,惊动了警方的人。不过我已经处理好了,而且也将公司的员工赎了回来!”
“谁先动的手?”霍天泽面色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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