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大小姐,别那么凶嘛!我只想和同学叙叙旧,搞得好像我是豺狼虎豹一样。”
刘彦其早就不见了刚才在书影面前的憨厚,换上了平常那副花花公子样。变着法从她那边套温书影的事。
但他打的什么主意,简雯不是涉世未深的女孩,又怎会不懂。
刘彦其想,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他对她们都是真心的。
“明明一开始很喜欢,可是不过几个星期,她们身上的缺点全部暴露出来,我开始嫌弃,厌恶,甚至再也不想见到关于她们的一丝一毫。”
他们的说法是:喜新厌旧。
那些人都说:“嘿!彦其,别为自己的花心找借口。”
暂且当做花心,他只是太过挑剔,而又有挑剔的资本,所以无法忍受未来伴侣一丁点的不是,哪怕她们仅仅是吃饭时声音大了点儿,或者是在言语和装扮上的不当。
只要觉得有一点的不舒服,他就会将别人的缺点放大无数倍,密密麻麻的声音在他周围嗡嗡地响,想要关掉源头,只好说出那两个字“分手”。
简雯记得他有个前女友,那天不过是朋友们的聚会迟到了几分钟,说做指甲的师傅太慢了,刘彦其当场也只是微微不悦,回去之后却立刻分手。
当时他给出的原因是因为不喜欢黑色的指甲,后来简雯才从女方那里知道,他说黑色太妖魅,而她的长相也有些张扬,刘彦其觉得不好。
如果一两个用这种奇葩理由分手也就罢了,可若是个个都是,而且,刘彦其再三保证过真的是看不顺眼的问题,连简雯都觉得他应该去精神科看看,是不是心理问题导致感情无法长久。
温书影又是谁,读书时出了名的乖乖女孩,即使长久不联系了,但在她心里,她还是那个单纯的同桌。
见她这样护犊子的语气反倒拉下脸来,刘彦其没了一开始的兴趣,随手拿了一杯香槟灌了下去,不见刚才的风范,他的目光穿过人群,没有焦点,“你不懂。”留下三个字,径自拿起一贯的脸孔,向中央密集之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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