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之地往往是重情义的地方。雁绝城就有救命之恩无以为报的时候认亲的习俗。
叶家兄弟救下了启明,启明理所当然的要认两人为亲眷。
叶先生是读书读傻的迂腐老古董,硬是不应,倒是他哥哥锦溪傻人傻福,当场喊了启明“儿子”。
叶锦溪这种是真正的傻人傻福,启明是什么样的人物?百夫长的继子,雁绝城武功最好、模样最好的少年。这样一个青年才俊就栽倒在了叶锦溪手里,启明就得侍奉他终老,死后还得给他披麻戴孝。
启明熟门熟路的到了自家,穿过主院在侧门往外一拐,就到了叶先生家里。
叶家就是两条光棍‘和尚’,这天气连只母蚊子都没有。启明向来习惯了想来就来,门也没敲就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就是一股子药味,还有一阵断断续续的箫声传来。
叶先生在院子里熬药,书生模样,一袭青色旧衫,皱着眉。还真像书中写的山间隐士。
箫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箫人身材修长,那人影通过窗纸看以看的出来。
若看身影、若看情景,这都是极美妙的。可惜吹箫人的水平实在不好,先是有音吹不响,后来简直有夺人命的功能。别人吹曲要钱,他这吹曲要命,恨不得让自己变成聋子。
说一句鬼哭狼嚎也是在夸赞他。
叶锦江听见脚步声,冲启明笑笑,随后冲着屋里吼:“住嘴,嘴下留命吧,街坊的孩子都让你吹哭了,启明来了!”
吹箫的那人充耳不闻,以他耳背的程度,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叶先生的面瘫脸呈现菜色,实在是菜和面俱全,一道独特的组合。
那箫声中听不出半点不适,倒是中气十足,吊起的心放进了肚子大半,问道:“我听沈小六说先生要为锦溪采药,他病了吗?”
叶先生盯着火候,又看了看药的颜色,没好气道:“他身子娇贵,难伺候的很,难得他这几日身体无恙,我出去几日。——对了,你来的正好,他今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玩意,还想着明天一早找你送过去,你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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