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凛冽的浩风吹起,卷起道路上漫漫灰尘,从山谷的一方延伸过来。
脚下的道路就如同干枯的海,在阳光照射下沉默着。天气虽然寒冷,但汗水还是一滴一滴从额头渗出,可是还未滴落到地上,就被北风吹干了,同时在饱经风霜脸上又留下一道刮痕。
这就是镖师们更多情况下的模样,武侠小说中,镖师们一个个大马金刀,就仿佛江湖的豪客一般。但事实上,他们更多像牲口,沉默,辛苦,唯一期盼的,就是早日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好换来短暂时日的豪阔。
一路上,没有欢声笑语,更没有纵身江湖无悔的潇洒。有的,只是粗重的喘息,和跟行进节奏一道响起的清脆马铃声。
可跟这些辛劳镖师不一样的,就是那位行走在镖车前面的镖头。那少年一身明晃晃的盔甲,全身防护得严严实实。手中大刀寒光耀眼,偶然与阳光一辉映,顿时就洒下一片寒亮的光。
“头儿,这次听说领头的是司马镖局的副总镖头,那少年来历可不简单,据说是义阳的魏延!”镖队二里之外的一片山谷中,一名粗布麻衣的汉子悄声说着这话,但那目光却怎么都舍不得从魏延身上的盔甲离去。
“什么狗屁魏延,老子从来没听说过。不过,那一身盔甲,倒真是惹眼。只可惜,半大个孩子穿在身上,怎么看都没有个将军的样儿!”趴在山谷中冻得手脚冰冷的一位壮汉,这时候心头也火热起来了。毕竟,长这么大,他就没有见过那么精致的盔甲。
而事实上,这些贼寇的眼光的确很不错。魏延此时身上这幅盔甲,正是司马镖局器械坊打造出来的明光铠。经过一年多的经营,司马健借助朝廷大力推广土豆的契机,成功又将镖局声望提升了一大截儿,升级了一次器械坊。如今的器械坊,再也不是只能出产第一级皮甲的小作坊,而是成为了打造镖师武装的军工厂。
魏延此时穿着的,就是器械坊第一批铠甲。谁都明白铁甲同皮甲的区别,魏延穿上这幅铠甲之后,只要不自己作死,杵着脸往箭支上撞,那他即便是在数万人的战场上,只要运气不太背,怎么也能留着半条命下来。
还有他手上拎着的那柄大刀,也不再第一级时木柄铁刀,而是通身用精铁打造而成。关二爷留给后人的印象,是手持青龙偃月大刀的。但司马健却知道,那根本就是鬼扯,汉代的冶铁技术,根本不可能打造出魏延手中那样通身铁制的大刀,即便关羽用的真是大刀,那也可能只是木头棍子前面绑一个大刀片子而已。
这样一套装备,足足将魏延的武力拉升了两个点。司马健也知道,这一点看起来实在不怎么起眼,但问题是当武力到达了像魏延那种境界的猛人,别说两个点,就是一点点,那让他在对付起同级别的高手来,也是极为有优势了。
之所以今天会出现这一幕,自然就是司马健的一手儿安排。劫他镖货的那股贼寇,的确经验十分老道,打完劫后往山林里一钻,司马健除非一把火烧了整个太行山,否则还真不容易找到这些人的行踪。
这个时候,苦读《孙膑兵法》的司马健就到了卖弄的时候,他认为,动用整个镖局的力量去寻找那伙贼寇是十分不明智的做法。当下就想到了引蛇出洞的诱战之道。
所谓饵者,以利诱之,皆为饵兵也。或乘牛马,或委财物,切不可取之,取之则败。从人性的角度分析,世界上就没有不偷腥的猫。司马健不相信,那伙贼寇在轻而易举截获了大汉祥瑞之后,就能够安安生生夹起尾巴不再作案。
虽然他们的打劫手段很高明,但他们毕竟是贼寇。贼寇的本性就是雁过拔毛、贪得无厌的,之前司马镖局跟他们没什么交集,但有了一次不友好的开始后,司马健相信他们就不会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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