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的交通工具大约分两种,骑马或者自己走,无论效率还是舒适性都乏善可陈。
对于钱亦尘来说,可选择的交通方式还有第三种,就是自己飞。
但是御风而行这种法术有时候还不如骑马方便,比走路轻松轻松不到哪里去,还容易引起围观。
“要不然我化作原身驮着你?”贺兰玖放慢了步子,伸手像要把他扛起来,“已经离蜀州不远了,御风的话片刻就到。”
钱亦尘顶着一头薄汗推开他的手,表情严肃认真:“去去去,你也知道离蜀州不远,我们这次要低调进城与封梵汇合,绝对不能引起犬妖的注意!”
五月的气温其实正好,但赶了一天路难免劳累。其实资质再差的修道者过个三五十年,体质也会增强到感受不到季节变化的程度,不过目前钱亦尘只能调用天地之灵,根骨与凡人没什么差别。
贺兰玖的原身力量已经相当霸道,自然也无法感觉外界气温,被推开时仍然不死心:“你知道该去哪里找他吗?”
“封梵说会在蜀州城外的驿站给我留消息,去了以后就知道了。”钱亦尘手上传来的皮肤触感冰冰凉凉,摸起来居然挺舒服!
看来妖怪也是有好处的,大夏天往那儿一站,就是个天然冰箱!
贺兰玖脸色阴沉,收回纠缠的动作不说话,因为以他的目力,已经能看到远处那间驿站的轮廓了。
驿站门前冷清,连同那几匹驿马都病怏怏的。本是官府设立传递消息的地方,也接待有品级的官员外出公务,但因为皇帝并不勤政,所以几乎没有人使用驿站,驿使平常也帮富商百姓捎个书信,赚点钱花。
钱亦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围着驿站转了半圈,找到个正在喂马的人询问情况。
“什么,没有?兄台你再仔细想想,来人身后背着一把重剑,长得那叫一个玉树临风,哦对了,还带了一个穿紫色纱衣的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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