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向浮生,不遇漓人。
一千多年前,我二千岁。那时清欢也栖息在黑渊森林,我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只记得她生的美艳,却爱上了一个凡人。我倒也试图从中阻止过,却终是不得而终。那凡人也不知是从何处得知她是妖,便要与她断了往来。清欢终是不愿,苦苦追寻,却不想那凡人以死相逼。她虽是心有不甘,但还是有所不忍,问:为何这般苦苦相逼?那凡人却答:人妖殊途。
清欢恨极了这人妖殊途的诅咒,她不明白为何人与妖不能相恋。她的性子正是应了“清欢”这两字,奈何这次却动了真情。她说;待浮花浪芯俱尽,伴君幽独。我明白,她是想上天界,求天帝将她变成人,再与她那薄情的情郎长相守。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如何上的天界,更不知道她为何会闯了天庭,又为何会凭着一己之力杀了成千上万的天兵天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毕竟她陪了我那么多年,至少她未曾嫌弃过我这个怪物。我倒也曾去打探过她的消息,世间都传言那个为了爱情无畏的女人,死了。我却终是不信。
因清欢闯了天庭,杀了天兵天将,触犯了天条,妖界将承受两百年的天劫。饶是我记性不好,那场天劫却至今历历在目。熊熊的大火从北方倾来,点燃了我们栖息的黑渊森林,各种妖物四处逃窜,惹得妖界民不聊生。我只得引圣湖水来浇灭这场大火,却不曾想刚浇灭了这头,那头又烧了起来。我只得就此作罢。
整个妖界火光冲天,雷声轰鸣,尚有一丝妖力的妖纷纷逃去了人间避难。虽有不少妖劝我去人间避难,我却甚是不屑,自是不肯。有一众与我交好的妖竟想将我打晕,强行将我带去人间。我“妖王”的称号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就算他们联手也不是我的对手,只好放弃,各自逃难去了。
我倒也不是狂妄自大,是觉得天劫就算会折损些修为,也没有要到四处逃窜的地步。我本想再引圣湖水试上一试,奈何昏昏沉沉,不得不找一处栖息之地沉沉睡去。我想,待一觉醒来,天劫也该结束了吧。
“姑娘,姑娘。”我似乎听见谁在叫我,我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第一眼就看见一个凡人。那凡人弯着一双笑眸,道:“姑娘醒了?”
我一愣,我乃妖躯,这凡人怎会看得见,又何来姑娘之说?我一惊,连忙屈身捏法一探,却发觉灵力渺渺,难以捉摸。我伸手,眨眼间,便扼住那凡人的喉咙。我乃堂堂妖王,未曾想竟被一个凡人害到这副田地。我本无意于杀人,但若是蓄意冒犯者,我向来不建议杀之。我未曾想过那凡人竟也有些方法,极快地,他便挣脱了我扼住他的手,封住了她的穴道。那凡人脸色苍白:“姑娘这又是何故?”我一愣,有些懊恼,竟被一个凡人欺负成这样。
这时,身后幽幽传来一阵声音:“因为她没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