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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着他走进我家后,让他先去洗澡。沈琛和我的身高差不多,都在一米七八左右,只是身材稍微比我魁梧一点。我找了一套比较宽松的衣服放在浴室门口给他换穿,从抽屉里拿上钱便出门为他买啤酒了。
我抱着一箱百威回来时,沈琛已经洗好澡了,结块的长发被他自己剪短扔在客厅的垃圾桶中。皮肤也不再脏兮兮,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的脸,他的前额很宽,额头上清晰地刻着三条深深的皱纹,皱纹里似乎藏着严峻的经历和饱经沧桑的折磨显得很是干练。灰色的运动套装包裹着他强壮的身躯。
怎么也无法将他与坐在街口的流浪者联想在一起。要不是他那熟悉的笑容,我甚至会以为我进错家门了。
我将啤酒放在客厅的矮桌旁,坐在他身旁。“够吗?不够我再去买?”
“够了!”沈琛从酒箱中又拿出一罐,拉开拉环,猛地喝了一口,“哈……夏天喝啤酒才有夏天的味道,你小子虽然不会喝酒,但也知道买冰的啤酒回来,不错!果然值得我喜欢。”
我被他这么一夸,腼腆一笑,“我去给你拿点零嘴。”我起身将家中所有的零食都拿了过来。沈琛是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第一个对我说谢谢的人,第一个夸奖我的人,对他也值得我如此欢迎他来到我家。
“给!”他又拉开一罐啤酒递给我,“陪我喝一个。”
我甩了甩脑袋,“我不会喝酒。”
他大笑道:“喝酒那是迟早的事情,早几年,晚几年又有什么区别,人生再世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比预料的时候来的快,除了那该死的未来和爱情。”
我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无言以对,接过那瓶啤酒,喝了一大口,“我一生开心的事情不多,你可以说我生活单调,鄙视我孤独的人生,但你不能否定今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沈琛听完将手中的啤酒放在桌子上,“我不会否定,孤独和寂寞对于任何一个流浪汉来说,那是他的必修课。”他又喝了一口啤酒,话题一转,“今天在学校发生什么事情?以我对你的了解,肯定不是因为被人欺负才满怀心事。”
他这话莫名让我心中一暖,心中突然感觉上天并没有遗忘我,至少他给了一个了解我的人。我将今天学校发生的事情和我听王薇薇说的诅咒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
沈琛手指敲来回地敲打着手中的易拉罐,“你想阻止那个诅咒?”听他口气,他是相信我的左眼能看见灵异的东西,也相信那个诅咒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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