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下将向日的手给铐上,向日也没有反抗,心里只是冷笑,戴上这个容易,但到时候要让他摘下来就没那么简单了。而且对他来说,这样的手铐跟纸糊的差不多,戴没戴都一样。
警察局并不远,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向日被推着进了一间小审讯室,真的非常小,比向日之前在bh和香港待过的都要小得多,前后不过四米左右,多站几个人就没有空间了。
审讯工作仍然是那一黑一白两个警察在做,不过他们连基本的审讯过程也忽略了,直接拿出一本写好了密密麻麻的笔录让向日在上面签字。
向日随意看了两眼,杀人,纵火,抢劫,强.奸,甚至猥亵儿童都有,这些罪名要是认下来,估计在美国坐个几百年的牢绝对不成问题。
“两位警官,你们不是说我持枪抢劫吗?怎么这里还有强.奸和纵火?”向日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问道。
“少废话,想吃苦头吗?不想吃就给我乖乖签下你的名字,还有,别让我知道你签的名字是假的,不然你就死定了!”黑人警察重重地一拍桌子吼道。
“好吧,那我就暂时把这些罪名认了吧。”向日装出一副配合的样子,看得出来,两个警察完全不会跟他讲道理,如果不签的话,对方可能会真的立刻动手。
向日倒不怕这些小手段,主要是他现在还不想和纽约警察发生冲突,那会引来整个美国的关注,到时候自己在美国就真的寸步难行了。
那就先把罪名“认”了,等皮尔斯来了再说,反正这些罪名也根本经不起推敲,有皮尔斯这个影响力巨大的导演在,完全不成问题。
看着向日签下名字,黑人警察拿过笔录,朝旁边的白人警察一使眼色。后者立刻会意,走过去把向日的手铐打开,然后毫不客气地把向日推了起来:“走!”
向日当然不会认为对方是准备放自己离开,配合着白人警察向前面走去。
出了审讯室,转了两三个走廊,来到一个上锁的铁门前。白人警察拿出钥匙,把铁门打开,又把向日推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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