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十分注重人才的选拔,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太宗认为只有选用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达到天下大治,因此他求贤若渴,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并增加科举考试的科目,扩大应试的范围和人数,以便使更多的人才显露出来。由于唐太宗重视人才,贞观年间涌现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可谓是“人才济济,文武兼备”。正是这些栋梁之才,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贞观之治”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李世民·蒙汉良篆刻李世民·蒙汉良篆刻
以民为本的思想,广开言路,虚怀纳谏的胸襟;重用人才,唯才是任的准则;铁面无私,依法办事的气度;构成了贞观之治的基本特色,成为封建治世最好的榜样。使唐朝在当时与西方国家相比,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央政府组织实行“三省六部制”,但贞观王朝的三省职权划分则初步体现了现代化政治特征――分权原则。中书省发布命令,门下省审查命令,尚书省执行命令。一个政令的形成,先由诸宰相在设于中书省的政事堂举行会议,形成决议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诏书发布之前,必须送门下省审查,门下省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拒绝“副署”。诏书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颁布。只有门下省“副署”后的诏书才成为国家正式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这种政治运作方式很有点类似现代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制,西方在十七世纪兴起的分权学说,李世民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成功运用于中国的政治体制,进一步说明了贞观王朝的文明程度是何等之高。最为难能可贵的是,李世民规定自己的诏书也必须由门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他在心血来潮和心情不好时作出有损他清誉的不慎重决定。中国历史上出了853个帝王,只有李世民一人拥有如此杰出智慧和胸襟。
5。崇尚法治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法律制定出来后,唐太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划一和稳定。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太宗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太宗的苦心经营,贞观年间法制情况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据载贞观三年,全国判死刑的才29人。几乎达到了封建社会法制的最高标准——“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罚。
贞观之治
1成因
第一、隋炀帝暴戾无道,再加上三征高句丽耗尽国力却无功而返,激化社会矛盾,导致军阀叛变和农民起义。唐初统治者亲眼看到了农民战争瓦解隋朝的过程,广大农民对封建统治稳定的重要性,吸取隋亡教训,调整唐三彩之战马唐三彩之战马
统治政策,以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济。
第二、因为上述因素,唐太宗确定了“安百姓”、“重人才”、“强政治”的治国思想,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政策、措施和不懈的实践去实现。首先,唐太宗认识到了统治者与人民是“舟与水”的关系,通过土地赋税制度的调整以“安百姓”。二是认识到了重用人才,虚怀纳谏的意义,得人善任,从谏如流,营造出政治清明的氛围,保证了较为开明正确的政治、经济、民族、外交、文化上的政策得以制定和实施。三是加强政治,完善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以巩固中央集权,提高行政效率,扩大统治基础。
注意:用人和纳谏,既是贞观之治出现的原因,又是贞观之治的重要表现。
他在位期间,推行府兵制、租庸调制和均田制,并积极推行科举制。63年,击败东突厥,被四方诸部尊为“天可汗”。641年嫁文成公主给吐蕃的松赞干布。
649年,命太子李治到金液门代理国事。李世民于649年7月驾崩于长安含风殿,享年5岁,葬于今陕西礼泉东北5多里的山峰上的昭陵。谥号为“文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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