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皮城人民医院检验科给出的化验报告,她有个朋友在那边上班,偷偷给做的。
我接过化验单,只见上面写着。
性状: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有光泽,无臭、味甜。
干燥失重:158%(标准应<13%)
重金属:18ppm(标准应<1ppm)
大肠菌群:56mpn/g(标准应<3mpn/g)
酸度:2°t(达标)
菌落总数:5cfu/g(标准应<3cfu/g)
结论:碘液检测实验主要化学成分为淀粉,另有多种微害杂质。
建议:该产品已过期,不宜食用。
看完后我有些发懵,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看出,那些小药丸分明就是食用淀粉。
但有一点我不大明白,既然是市人民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什么没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盖章呢,这似乎不符合规定。
堂姐应该不会撒谎,我想,既然是她那位朋友偷偷给化验的,为了避免责任事故,没有签字和盖章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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