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今天还记得,易烊千玺的第一支单独代言是为一家刚起步的零食公司,当时易烊千玺还只是圈里初露头角的新人,没有经验到处碰壁,其实说的难听点儿,这家零食公司找他代言也不过是因为大腕请不起罢了。
现在几年过去了,易烊千玺不再是只靠脸混的花瓶,大广告也拿下不少。
前段时间我在他房间里又一次看到了那家零食公司送来的签约合同,和这种小公司合作其实已经和易烊千玺的身份不太相衬,可乙方的一栏里,我清楚的看到他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接下了这个广告,为一个当初不怎么看得起他,却给了他机会的公司。
于是我觉得,这大概就是粉丝圈里一直说的:不忘初心。
我爱的是一个始终心怀感恩,有担当负责任,并且不想让粉丝朋友担心的人。
怎么说呢,我觉得我懂易烊千玺的一切,除了他对我的感情。
易烊千玺其实是个很恋家的人。
他不太爱出门儿,能歇着就尽量歇着,除非有场比舞,不然他懒得抬脚迈出门槛儿。
按他的话来说:小爷的人生只要一人一脑一脚就能走天下。
直白点的意思就是:“只要有电脑,能跳舞,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他后来还是选择当了歌手出道,放弃了自己梦想中的舞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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