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再也不见。——elf
“你说歌名叫什么好?《爱不释手》?《娃娃》?《玩弄》?”
“《玩弄》。你的歌比较符合这个调调儿。”
“什么这个调调儿……我也觉得《玩弄》最好。”
“喜欢这一句,‘我以为你是我的娃娃,原来我也是你的娃娃’。”
“la,la,la……调子再升一点,你试试看。”
“我唱可以再升,你唱,这个调合适。你录来听听。”
“……”
灵感来了,权至龙就像平时把自己关进录音室写歌一样,精神亢奋。特别是进展顺利的时候,他简直和打了激素没两样,双眼闪闪发光,反复思考琢磨,不知疲倦。
elf明显有功底,会唱歌,也学过作曲作词。虽然尚有些稚嫩,但很有想法,对着作曲时变得更加强势的权至龙,她有异议的话,会据理力争。
权至龙也习惯和别人合作,只要有道理,他能够接受意见,不会因为elf经验不够而看轻她。
两人头脑风暴,通宵一晚,在如此克难(只有纸笔和手机编曲软件)的条件下,居然作出一首完成度不错的歌。
权至龙揉揉通红发涩的眼睛,还要继续完善,肩膀多了一个小小的重量。
elf已经熬不住,靠着他侧头睡着了。
这时天渐渐破晓,从窗口望出去,海平面朦朦胧胧的笼罩着一层光。淡淡的光影照过来,投在elf素净的脸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