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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