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秀一开始对宋
再观自己,吃干抹净来了句失忆就将过错推的一干二净,在她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为了保住孩子费尽心机的时候,他在哪里?他曾经还想要杀了她,在忆起所有之后对她只有步步紧逼,也无怪乎她一次次排斥逃避,和齐歌相比,他真的太禽兽了。=乐=文=小说
齐歌是个成熟的男人,首先考虑的是女子的名声,他不愿喜欢的女人顶着未婚先孕的名头,在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前提下,却毫无怨言的给她一个家,一个名分,一个承诺,在孤独无依穷途末路的宋锦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她的心房。
洛秀第一次正视起这个问题来,他也终于发现自己和齐歌最大的不同。
洛秀脑海里浮现出齐歌那天说的话来,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名分吗?
那么齐歌身上究竟有什么魅力才能让宋锦这么冷情的人接受,洛秀想自己有必要参详一下。
他不仅开始思考起齐歌的话,他知道齐歌的话很有道理,他又细细的反思了一下,宋锦和齐歌相识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宋锦就能对齐歌死心塌地的,就像齐歌说的那样,宋锦根本不爱他,即使不是爱情亦能换得她的相守,不得不说这种认知让洛秀更加憋闷。
有一点洛秀倒是承认齐歌说的对,那就是她冷心冷情,只那一点温暖也给了齐歌,面对他时只剩下了冷漠疏离。
她还恼恨着自己,若有一日齐歌离开,他又该怎么挽回她的心?
程伟做了总结报告之后便垂着头恭敬的退了出去,洛秀合上文件,靠在椅背里,也没见他怎么用力,椅子原地转了一圈,他仰头枕在椅背上,微闭上眼,脑海里闪过一张温婉秀美的面容来,只那双漂亮的凤眼里却是深不见底的冷漠寒潭。
……
遂即咬了咬牙,坚定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势在必得:“好,我都听爸爸的。”
本来听爸爸要自己以后不能去夜场,还要换行头心底就有些不舒服,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装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想起那人从始至终都没看自己一眼,又想起同学中有个爱穿白裙子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在男孩子中很受欢迎,想他是不是就喜欢那种清纯娇柔的女孩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