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几十年后也不会忘记那一次事情。
那一天天气还是挺晴朗的,这种天气运动肯定是不错的,况且加上是周末,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我们四个人不约而同地想去打篮球。
于是乎我们就有说有笑地来到篮球场上,经过了这一个星期的相处,我们的感情算不错了。
来到操场上,所有人看到我们都跑开了,就像看到瘟神一样,我们到不理会,反而很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啊,这样原本爆满的篮球场却走掉了大部分人,我们也好有篮球场可以打,不用和别人一起打。
打篮球嘛,重要是高兴,能和自己认识的人打球才会。就像你和不认识的人打球你会觉得很无趣,不管你觉得是不是,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
一行人嚣张跋扈地来到了篮球场,我们就是要嚣张,你只要够嚣张,够有实力,别人才不敢招惹你,如果你有实力,但是你是个软包,还是照样被人玩弄于手掌心。
要么你吓怕别人,要么你就得被打,这个学校就是这样的定律,只要有足够的胆量还有力量,你就能够活得高高在上。
也不知道我们打了多久,知道我们打得汗流满面,衣服都能挤出汗来,不过这种天气打球实在是爽,尽管全身都是汗,我们还欲罢不能,还想在战个三百回合。
其中精力最为旺盛的是天乐,只见他左躲右闪,霎时间就把球投进去了,我们都怀疑他以前都是学校的校队了的。
他也为自己辩护,总是说没有,只是运气好罢了等等的。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们也就不服了,更是用尽了全力和他比拼,想超过他,谁在年少时好胜心不强啊,纷纷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来全力以战,当然要我用异能来打球的话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了,所以我也没有选择用异能。
但是,我们还是败给了天乐,也不知道他怎么能跑的那么快,跳的那么高,得了,输就是输,哪能不承认。
正当我们还想再来一句的时候,就看到我们身后来了一群人,也带着篮球,看样子是来打球的。
见到我们在这个篮球场打球,对面为首的顿时眉头紧皱“你们知不知道规律的?这儿可是我的地盘。谁允许你们在这儿打球的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